我国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和《民事诉讼法》对网络消费者合同纠 纷的管辖没有作出规定。《民事诉讼法》、201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新颁布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的解释》都 明确规定了消费者同网络经营者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,以买受 人也就是消费者的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,即如因网络购物纠纷起诉时,消 费者可以到自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人民法院起诉,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 的的,收货地即为合同履行地,其实一般也是消费者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 人民法院管辖,法律这样规定保障了消费者的诉讼权利,也为消费者节约 了诉讼成本。当然如果消费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,从其约定。